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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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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9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7.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43,3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81元,共计募集资金1,099,999,982.83元,坐扣保荐费及承销费13,499,999.8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86,499,983.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24,717.1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4,175,265.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1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3,467.5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3、目前尚有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而未支付,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8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及年产2万吨汽车高压共轨、气阀等银亮棒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467.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7.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因此,我们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9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宜丰县花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锂矿业”)48.97%股权,杨国华先生在花锂矿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花锂矿业为公司关联方。

  由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新能源”)与花锂矿业开展含锂原矿采购业务。永兴新能源与花锂矿业之间业务往来属于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丰县花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081475728M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贻春

  5、注册资本:1,654万人民币

  6、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花桥乡山田村

  7、成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8、经营范围:高岭土矿露天开采、销售;矿产品批发与零售;锂电产业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营销、咨询及策划;锂电新能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杨国华先生担任花锂矿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花锂矿业为公司关联方。

  10、经查询,花锂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花锂矿业总资产76,074,080.76元,净资产55,145,979.22元,2021年度净利润4,919,576.96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花锂矿业总资产176,306,309.76元,净资产121,642,676.64元,2022年1-9月净利润66,496,697.42元。

  1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花锂矿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以往交易情况判断,花锂矿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永兴新能源向花锂矿业采购含锂原矿,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平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花锂矿业拥有宜丰县白水洞矿区高岭土矿采矿许可证,永兴新能源与其开展交易,能进一步为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提供原材料保障,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兴新能源与花锂矿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兴新能源与花锂矿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兴材料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遵守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93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7.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宜丰县花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预期存在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94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宜丰县花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宜丰县花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预期存在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新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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