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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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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6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4、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份数量的情况如下

  ■

  注:1、因前次归属日处在三季报窗口期内,副总经理胡志坤先生未参与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其本次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万股;

  2、激励对象胡志坤在本次激励首次授予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97 人符合归属条件。其中向96名激励对象归属的436,500股已于2022年10月19日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暂时处于买卖公司股票限制期间,暂未完成出资及股票登记。截至2022年12月5日,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缴款完毕,并完成了验资。本次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1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000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3,482,547股增加至153,512,547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67号),审验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第二次归属登记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22年12月5日止,公司已 收到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47,5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17,5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512,547.00元,股本为153,512,547股。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87,667.32元,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3,512,54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95%,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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