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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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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1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与2022年12月14日披露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预案(修订稿)》进一步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补充和修订的全部内容如下:

  1、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五)锁定期安排”和“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中披露海通新能源锁定期承诺情况及其出具的有关锁定期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2、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十一、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中补充更新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3、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更新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相关内容。

  4、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更新天然气业务特许经营协议的具体情况。

  5、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标的公司新项目建设导致的负债增加的风险。

  6、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之“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第八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补充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在预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五)锁定期安排”中披露海通新能源锁定期承诺情况及其出具的有关锁定期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8、在预案“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海通新能源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合理依据。

  9、在预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下属企业情况”中更正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数据情况。

  10、在预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发电项目的经营情况、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发放模式及账务处理方式、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账龄及回款情况,在“五、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及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1、在预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天然气业务筹划情况、750MW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筹资情况。

  12、在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中补充披露海通新能源锁定期承诺情况及其出具的有关锁定期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2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结果暨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97,894,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截至2022年12月14日,减持计划已完成,辽宁交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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