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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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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13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2月9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30日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14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4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2、原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所”)。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不再聘任鹏盛会所,拟聘任中兴华会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所包括首席合伙人李尊农共有合伙人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9人。

  中兴华会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2021年,中兴华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为95户,审计收费12,077.2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所1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黄辉,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超过3年,先后为兆新股份(002256)、融捷股份(002192)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国强,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超过10年,先后为温氏股份(300498)、广钢股份(600894)等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不再聘任鹏盛会所,拟聘任中兴华会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鹏盛会所及中兴华会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所已购买足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金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所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聘任中兴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中兴华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所已购买足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金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4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12 月3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23日(星期五)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6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传真:0754-85890788

  联系人:陈晓栋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50”,投票简称为“宜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2 年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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