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担保额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简
称“齐河济高城发”)40,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齐河济高城发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齐河济高城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简称
“汉富美邦”)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解除了公司担保风险,公司已与相关方达成了和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余额为0.26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齐河济高城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简称“中行齐河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齐河济高城发向中行齐河支行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时,齐河济高城发与中行齐河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齐河济高城发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中行齐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齐河济高城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7E6YC8XW;法定代表人:袁涌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向阳路财富中心C座二楼205-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公司控股子公司齐河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齐河济高城发总资产37,709.44万元,净资产-57.95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57.95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行齐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最高债权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0万元;基于相关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还就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声明与承诺、违约时间及处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同时,齐河济高城发与中行齐河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为2.21亿元及基于相关债权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支付,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3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5亿元(包含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因对外担保引发的清偿责任),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11%,其中汉富美邦与天业集团、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解除了公司担保风险,公司已与相关方达成了和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