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2年12月8日赎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9.73万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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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存款增值服务协议,增值服务周期内,增值本金到期转存或支取时,按实际存续期支付增值利息。主要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金额: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增值服务周期:协议期内
利息支付方式:按季付息
执行利率:年化1.45%-2.19%
合同签署日:2022年12月8日
合同到期日:2023年9月30日
以协议签约当日为起息日,对于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民生银行将符合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按照协议提供增值服务,计算增值利息。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存款增值产品为民生银行一般存款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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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145,6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根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所签订的存款增值服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以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方式存放。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电子银行回单;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