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CQ01146)、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4)、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7)、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C22M90101)
●现金管理期限: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CQ01146)期限为21天;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4)期限为61天;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7)期限为31天;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32天;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C22M90101)期限为3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22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6)。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198,113.21元(不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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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信银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771期(C22M90101)产品,其中再升科技购买人民币3000万元,宣汉正原购买人民币16000万元。
(四)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日常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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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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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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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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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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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向为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CQ00513NCQ01146)、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4)、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TGG22800147)、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C22M90101)。
(三)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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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购买理财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冲减资产负债表项目“在建工程”或者计入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