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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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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2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2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2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向上海盈方微提供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22年12月6日起到2023年12月5日止;公司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为上海盈方微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8日、11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上海盈方微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2号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韵

  注册资本:4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及其软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通讯设备的修理、销售、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1、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盈方微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公司对保证范围内上海盈方微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本担保书的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74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盈方微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公司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2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参会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和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2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已向公司出借多笔临时借款,并分别签署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后续安排、新增借款等签署了新的《借款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史浩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企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借款方资金周转需要,出借方已向借款方出借多笔临时借款,并分别签署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后续安排、新增借款等,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已有借款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出借方已向借款方支付多笔临时借款,双方同意对以下借款协议(以下合称“原借款协议”)展期及利息等作出进一步安排:

  ■

  2、双方确认,出借方已依据原借款协议约定向借款方指定账户支付无息借款合计6亿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借款协议项下提款期限立即到期,借款方不得请求出借方继续支付原借款协议项下未提取的借款。

  3、出借方依据原借款协议约定向借款方提供的上述各笔无息借款还款期限依次届满(以下简称“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出借方同意依次延长还款期限至届满后6个月,借款方仍逾期归还的,借款期限可展期1次,展期期间不得超过6个月,展期期限届满,借款方应当归还各笔借款本息,上述各笔借款分别生效计算。若借款方仍需继续借款,双方需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4、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方应当以当期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向出借方支付利息,借款方每月20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具体安排如下:

  ■

  (二)新增借款

  1、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的新增借款,借款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分次提款,每次提款后该笔提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各笔提款依次生效计算,借款期限首次届满后可展期6个月。展期期限届满,借款方应当归还本息,若借款方仍需继续借款,双方需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2、在本协议约定的新增借款期限之内,借款方应当以当期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向出借方支付利息。借款方每月20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借款方承诺,借款方应当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逾期归还本金或利息的,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根据逾期天数以未归还本息每日0.03%向出借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若因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息,造成出借方损失的,除前述赔偿责任外,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借款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舜元企管就原借款协议已提款的6亿元资金的展期及利息等作出进一步安排,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公司以当期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向舜元企管支付利息;同时,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的新增借款,在新增借款期限之内,公司以当期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向舜元企管支付利息。上述各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舜元企管就原借款协议中已提款的6亿元资金的展期及利息等作出进一步安排,并由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的新增借款,上述借款利率确定为当期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与舜元企管就原借款协议已提款的6亿元资金的展期及利息等作出进一步安排,并由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的新增借款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3,153,175.0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舜元企管与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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