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升控股”)董事、副总经理许磊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8,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553,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磊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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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888,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1、本人以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高升控股(原简称为“蓝鼎控股”)股份自正式发行后36个月内不转让。
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后相应股份的解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磊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上述相关承诺已于2018年11月4日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前期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许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许磊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许磊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许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