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158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至少一天将参会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证券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参会人员所在地区、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传真至公司或电话联系确定参会意向,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现场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夷”)于2022 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5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2:45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1于2022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146、147、152)。

  3.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余玄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159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意向性协议,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具有不确定性,需以签署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框架协议所涉及具体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或“乙方”)于2022年12月9日在福州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双方在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场景金融、跨境金融、创新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未来三年内乙方向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和引导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支持,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X11036535L

  3.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4.企业类型:台、港、澳投资企业分公司

  5.营业期限:1992年10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6.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62号

  7.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8.关联关系: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

  2021年 6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借款人民币 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借款期限 36 个月,占2021年公司相关业务的0.25%。

  (三)履约能力分析: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福州分行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甲方围绕房地产投资开发、国际工程总承包、跨境电商、物业服务等业务与乙方开展合作,支持乙方为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甲方承诺将乙方作为主要长期合作银行,并在甲方及其权属企业中广泛宣传乙方的产品和服务的优势,协助乙方解决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乙方将甲方列为重点支持客户,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乙方内部管理规定和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在信贷政策和信贷规模等方面对甲方及其权属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并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向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和引导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支持,具体金额以实际业务中经乙方或乙方总行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

  (二)合作领域

  1.支付结算。乙方为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服务,依法协助甲方及其权属企业管理银行账户和调度资金。甲方及其权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主要本外币结算银行与代发薪银行,若甲方后续成立资金运作中心、集团财务公司或有关职能机构,则该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主要结算银行。

  2.资金增值。乙方为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增值方案。甲方及其权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方提供的各项资金增值产品。

  3.授信融资。乙方为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及配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供应链金融等。甲方及其权属企业须选择乙方作为授信融资的主要业务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主要授信合作银行。

  4.投行业务。乙方将联合其境外附属机构与甲方及其权属企业合作开展包括并购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私募债投资、境外债券发行等方面的投行业务。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向权属企业推荐乙方及其境外兄弟机构担任企业境外发债的牵头主承销商,且甲方应和乙方保持密切的信息沟通,及时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投行服务。

  5.跨境金融。乙方为甲方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融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外汇资本金账户服务等跨境服务。甲方及其权属企业将根据发展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跨境金融服务的提供商。

  6.场景金融。乙方结合甲方打造的相关产业平台,将乙方金融产品和服务嵌入到多种场景中,给予产业链流动性支持。甲方及其权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方提供的数字化场景产品。

  7.员工服务。乙方将针对甲方及其权属企业正式员工提供消费贷批量授信业务、财富管理、批量发卡等个人金融业务合作,其中授信业务用于满足日常消费或其他以消费为用途的贷款资金需求。

  (三)生效条件及有效期。本框架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于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签署日期:2022年12月9日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可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推进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框架协议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业务开展和执行情况而定;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