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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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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2-7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公告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母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2022-05),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2022-06),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2022-12),于2022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2022-27),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事项的公告》(2022-45),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2-48),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2022-52)。

  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管理人《告知书》,获悉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意向战略投资者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已向管理人正式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与中信集团、重整主体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以《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上述重整计划草案须经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定于2022年12月28日以网络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结构

  1、资产重组安排

  丙方以保留资产和选择留债清偿的债务整体打包,出资设立新国安集团。乙方通过股权受让、增资及以股抵债等方式持有新国安集团股权。待处置资产及或有权益,保留在老国安集团,由管理人继续负责待处置资产及或有权益清理、确权、追收和处置等工作,处置所得优先支付相关费用后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补充分配。

  2、债务重组安排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担保财产评估价值确定优先受偿范围,在优先受偿范围内可选择留债清偿或者以股抵债。超出优先受偿范围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每家债权人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债权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清偿;100万元(不含本数)至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可选择“3%现金+以股抵债”或“20%现金清偿,剩余部分豁免”;超过5,000万元部分“3%现金+以股抵债”清偿。

  (三)重整投资款

  乙方将通过本次重整受让新国安集团的股权、对新国安集团进行增资,共计投入120亿元。重整投资款总额分为A、B、C共三期支付,其中A期和B期重整投资款为受让新国安集团股权的价款,用于根据重整计划支付重整费用以及清偿各类债权;C期重整投资款为对新国安集团增资的价款,用于新国安集团后续经营。

  (四)职工安排

  原则上重整主体的人员将由新国安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全部承接,并将根据新国安集团和其下属公司的岗位设置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等进行双向匹配选择。具体以《职工安置方案》为准。

  (五)违约责任

  若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与方式

  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12月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编号为(2022)京01破26号之四《公告》,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出资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债权人及出资人可根据12368平台发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及出资人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9,4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国安集团系国安有限全资控股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方案及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国安有限被裁定纳入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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