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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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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震杰,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2010年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0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10.0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16.67%。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0日

  至2022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12月16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要求,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佩戴口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随申码、行程码,核验无误方可参会。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6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李娟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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