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2833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2月5日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年11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年11月9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人;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5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2833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53,429,801股增加至53,592,634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6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11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2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3,883,567.0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叁拾叁元整(¥162,833.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20,734.05元。

  2022年11月2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60,088.52元,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53,592,63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833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04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5,4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上述股份中614,90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5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辰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3,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3,000股。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8)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张辰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