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发布了《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前述规定媒介发布了《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52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21年12月07日成立。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基金资产运作效率,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01月0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栋4301

  联系人:邹莉

  联系电话:(0755)29395858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01日,于当日下午交易时间(即15:00)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受托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按以上格式自制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需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授权的确定原则

  ①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②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6)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4、其他授权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或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公告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3年01月04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现无法按时计票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推迟计票日或采用其他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在原定计票日前于规定媒介公告。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会议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莉

  联系电话:(0755)29395858

  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

  2、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 22166388

  3、公证机构: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

  联系人:彭志许

  联系电话:(0755)25551435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陆奇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

  附件二:《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

  尊敬的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基金资产运作效率,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有关事项,并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更新后的文件届时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具体调整安排可参见附件四《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说明》,并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二: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附件三: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起始日期为2022年12月02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01月04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基金账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注:

  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3、“基金账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分开填写表决票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基金账号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

  4、此授权委托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打印、从报刊上剪裁、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调整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说明

  一、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方案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调整方案具体说明如下:

  1、本基金调整前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按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1年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按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实施。

  二、修订基金合同条款方案

  修订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之“九、基金份额类别”第三段的相关内容。

  修订前: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修订后: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相关事项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据《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会议有效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在会议有效召开的前提下,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相关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次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及基金合同条款修订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赎回费率调整及基金合同条款修订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

  因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相关事项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相关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议案被否决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法律文件修订前后的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修订基金合同条款后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