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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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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民事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26,434万元购房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

  ●公司已对本次诉讼计提减值准备8,105.0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9.26万元。目前该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保华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保华上海”),要求其解除双方签订的12份《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合同解除赔偿金等,并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2民初28601-28612号共12份《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因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案件在拍卖“保华商务广场”的公告中明确“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十一科技已购12套房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在建工程的续建义务,包括已对外预售的十一科技12套房产的续建,并配合办理上述房产证”,已将十一科技购买的12套房产排除在本次执行外。因此,十一科技与保华上海达成和解,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申请法院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十一科技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2民初28601-28612号共12份《民事调解书》,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十一科技与保华上海达成如下协议:

  1、十一科技与保华上海于2020年3月13日就上海市秀波路“保华商务广场” 5号楼第9-12层整体4层楼面,共12间商办房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继续履行;

  2、十一科技撤回其余诉讼请求;

  3、双方于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共计911,650.00元,财产保全费60,000.00元,均由保华上海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对本次诉讼计提减值准备8,105.0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9.26万元。

  目前该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在十一科技的全部权益未实现前,十一科技不解除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保华商务广场”的财产保全。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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