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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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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12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224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6698%,约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842%,回购价格为21.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涉及激励对象人数63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3,216,997股变更为512,784,757股。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224万股。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53.50万股,预留111.5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5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1日,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32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1.24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5、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1.7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8人,预留授予价格为15.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15.23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7、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98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1.7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5.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8、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1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2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18元/股,同意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2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9、2022年9月27日,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退休而离职、病休而离职、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已离职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系数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激励对象可按照当年度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不能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4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 公司对其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4.2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因参与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个人申请放弃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参与了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为避免重复激励,激励对象个人申请放弃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公司董事会认为,该6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因其参与子公司激励计划时,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已达到考核标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为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对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1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前述三种原因合计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3.224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6698%,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42%。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三种原因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18元/ 股。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21.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为 919 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72号)。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432,2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 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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