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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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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对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兴业养老2035”或“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Y类份额代码:01740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兴业养老2035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的一类基金份额,即Y类基金份额(Y类份额代码:017405),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Y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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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三)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进行修订,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相关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4、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5、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的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11月18日生效,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等事宜安排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相关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

  “养老”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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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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