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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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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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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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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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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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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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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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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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新签项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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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份”)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于2022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为关联交易议案,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9月 30 日,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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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 2022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00万元,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由公司与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6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叶渊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管,担任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航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5-10号5号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 万元
股权结构: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森特股份持股40%
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减振降噪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声屏障铝合金板(成品)、钢结构(成品)、亚克力板(成品)
(三)、关联交易额度
甲方拟采购产品累计额度不超过2,700.00万元。
(四)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方案执行,具体情况详见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合同。
(六)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审议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森特股份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长远发展战略,是正常的、合理的;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考虑,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