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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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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22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2,000.00万元,减少10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影响所致。

  (2)2022年9月30日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增加1,545.62万元,增长115.74%,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3)2022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104.15万元,增长30.18%,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影响所致。

  (4)2022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2,562.09万元,减少64.08%,主要系待认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减少影响所致。

  (5)2022年9月30日使用权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20.59万元,减少32.73%,主要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影响所致。

  (6)2022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4,699.73万元,增长160.96%,主要系将支付风华芯电股权转让款进行重分类影响所致。

  (7)2022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余额减少0.94万元,减少100%,主要系远期结汇业务到期交割影响所致。

  (8)2022年9月30日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减少45,446.79万元,减少36.44%,主要系应付材料款项及设备款项减少影响所致。

  (9)2022年9月30日合同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3,171.84万元,增长57.24%,主要系子公司新立电子业务量增长,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增加影响所致。

  (10)2022年9月30日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增加1,465.63万元,增长163.38%,主要系子公司国星电子享受缓缴税费政策,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所致。

  (11)2022年9月30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2,031.42万元,增长6330.15%,主要系部分从借入到偿还的初始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重分类影响所致。

  (12)2022年9月30日长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加22,375.83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科创贷款及专项贷款影响所致。

  (13)2022年9月30日租赁负债较年初余额减少15.79万元,减少77.86%,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14)2022年9月30日预计负债较年初余额减少765.76万元,减少78.57%,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本期转回影响所致。

  (15)2022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余额增加52.75万元,增长100%,主要系转让子公司德国国星影响所致。

  2、利润表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42.81万元,减少44.29%,主要系本期转回上年同期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以及计提的业务费同比下降影响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22.56万元,减少595.09%,主要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2.91万元,增长46.13%,主要系报告期持有皓徕特光电股权产生收益和远期结汇到期交割产生收益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7万元,增长111.81%,主要系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及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影响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加67.57万元,增长124.71%,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影响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5.66万元,增长95946.26%,主要系本期出售资产产生收益影响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3.46万元,增长60.49%,主要系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结转影响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04万元,减少59.39%,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亚威朗科技注销,将其资产清算价值与账面价值有关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58.18万元,减少46.49%,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影响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752.00万元,减少38.0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受市场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利润相应减少影响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5.43万元,增长99.96%,主要系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亚威朗科技亏损,并已于上年完成清算注销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22%,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销售回款减少,以及材料款项应付票据到期兑付阶段性增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86%,主要系设备款项应付票据到期兑付阶段性增加以及支付风华芯电股权投资转让款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94.06%,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影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173.94%,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8.02%,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减少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礼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礼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通讯出席董事1人;现场列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5:0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中证天通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履行公司招投标程序,公司拟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聘期1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暂未收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变更事宜提出的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2年6月30日,近三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4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4万元。审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中证天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中证天通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中证天通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履行公司招投标程序,公司拟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暂未收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变更事宜提出的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 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和提案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2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卫亮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yuanweiliang@nationstar.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6、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佛山市以及公司有关防疫防控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9”,投票简称为“国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如欲对提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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