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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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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44,970,787.83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瑶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49.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会议授权总会计师、董秘刘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038)。

  3.审议通过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9)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4、5项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2-03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秘、总会计师刘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49.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金额:

  ■

  2.品种:综合授信额度;

  3.期限:1年;

  4.利率: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2-03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增加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后置许可)、烟草制品零售(后置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根据工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公司因增加经营范围,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后置许可)、烟草制品零售(后置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后置许可)、烟草制品零售(后置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2-04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申旭,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志忠,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郑爽,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6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职国际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勤勉尽责,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过对天职国际相关信息的事前核查和论证,我们一致认为: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2-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00需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6)、《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0)。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14:5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619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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