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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82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小熊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4,365,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0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168,9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55,831,100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6,30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8,058,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908,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908,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6%。

  8、征集投票情况: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杨斌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2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内,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杨斌先生投票。

  9、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037,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3%;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1,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47%;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037,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3%;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1,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47%;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037,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3%;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1,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47%;反对327,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3,656,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5%;反对709,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9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79%;反对709,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84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9月12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7.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4.4万股股票期权,以25.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桂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85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9月12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黎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股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83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2年2月28日—2022年8月29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2年2月28日—2022年8月29日)期间,共有30人发生股票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4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发生股票变动系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导致的回购注销,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内幕知情人外,自查期间,共有26名激励对象发生股票变动。

  其中2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发生股票变动系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导致的回购注销。5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位激励对象存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二级市场买卖)。经公司核查及其发表的声明,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账户变动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存在股票买入、批量非交易过户及股份注销行为。其中股票买入系公司在执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批量非交易过户及股份注销系公司在执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8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权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5元/份,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17元/股。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5元/份,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权益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9月15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74.4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万股。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0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8人。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7.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5.17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库存股,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权益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

  ■

  (2)限制性股票

  ■

  7、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则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2年9月15日对首次授予的权益进行测算。2022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激励对象的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欧阳桂蓉、刘奎、邹勇辉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事项,是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导致的回购注销。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股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5日,该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5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律师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行权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小熊电器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小熊电器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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