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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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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4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17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92.0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0%,最高成交价为5.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121,2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19,238,167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5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54,809,542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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