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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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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审议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6、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9。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2-04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审议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现拟对公司关联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等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57.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路静茹,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7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十届九次审计委员会

  通过对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届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届十六次董事会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南街 1399 号一汽富维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

  至2022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8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2年9月1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

  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 24 小时送达发送电子邮件至 tengyf@faway.com, 联系电话: 0431-85765755。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不超过人民币62,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59,460,074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23,111,604.20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9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本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2年8月30日,公司2022年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2022年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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