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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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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万股的9.98%。其中,首次授予3,2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万股的7.98%;预留8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万股的2.00%。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4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5.25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半年度报告》、《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半年度报告》、《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状况,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区域布局,整合优势资源发展主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金管理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金管理产品。

  2.委托理财的额度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含低风险、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有效期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以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和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和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宁红涛行使该项投资选择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专业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和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根据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状况,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2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期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9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赵璇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质增效,计划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毅昌发展”)49%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故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本次交易事项尚未确定具体受让方,交易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建新

  注册资本:10000万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5-2号1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持有其49%股权,广州知识城创新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沈阳毅昌发展49%的股权。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拟出售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尚未出具。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拟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次出售沈阳毅昌发展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区域布局,整合优势资源发展主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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