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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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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市场的运营和交付能力,同时为了解决公司与关联方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2022年3月31日,公司与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工程”)100%股权予以转让给森特股份。

  2022年04月25日,光伏工程已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07月25日,光伏工程经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3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24.53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 元,债券期限为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537,041.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8,462,958.1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70,649.4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区支行、南京银行方庄支行、招商银行方庄支行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12月7日和当时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17日,招商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5月23日,南京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8月9日,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8年8月22日,兴业银行北京经区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9年5月16日,公司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并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2019年5月26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解除。2022年上半年,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0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上半年,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1-6月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1,223,563.8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8,489,957.9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地进行了披露,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

  注1: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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