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关于收购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7,467,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870,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596,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664,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067,7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20,596,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0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尤德卫律师、赵俊峰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逢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894,22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091,052股。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胥小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894,22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091,052股。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学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879,22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076,052股。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逢才先生、胥小平先生、张学权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263,1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8704%;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1220%;弃权11,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476,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59%;反对159,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4%;弃权11,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492,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2%;反对159,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19%;弃权11,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尤德卫、赵俊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亦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24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现场列席监事2人,通讯方式列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次改选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王佳(主任委员)、李程、万山、胥小平、汤勇
(2)风险管理委员会:王佳(主任委员)、李程、张学权、饶品贵、李伯侨
(3)审计委员会:饶品贵(主任委员)、胡逢才、胥小平、汤勇、李伯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伯侨(主任委员)、胡逢才、张学权、汤勇、饶品贵
(5)提名委员会:汤勇(主任委员)、王佳、万山、李伯侨、饶品贵。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各类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24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预案
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程序简化,发行期限灵活,公司可根据自身流动资金需求,灵活组合搭配资金期限;发行规模不受限制,可按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注册发行额度;财务成本相对低廉;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和兑付时间可以顺利衔接,实现资金使用的无缝对接。
1、发行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注册有效期两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 天(含);
4、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发行当期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及符合规定的其他用途。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 根据《公司法》等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办理实施相关手续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以及其他相关的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文书报告,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规定对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进行披露。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