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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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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2-08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5日,公司与翡垚投资、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共同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票,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的协议,及公司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宜。

  2022年1月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分别向翡垚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608,080股、2,608,080股、2,391,203股、2,608,080股股份。

  2022年1月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833,342股、12,403,836股股份(合计32,237,17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其中,竹田享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翡垚投资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止。竹田享司持有的剩余17,225,262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剩余9,795,756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

  此外,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自愿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17,225,262股、9,795,7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2022年1月5日,公司与翡垚投资签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翡垚投资将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29,694,492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22年3月23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的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0,215,443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4、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0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5、2022年6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6、2022年8月1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和翡垚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应表决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的委托期限,以及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应表决权的时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7、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5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富

  2022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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