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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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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6.69元/股,于2022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6.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725,065.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34.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字[202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3月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512.8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39.6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3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22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上半年对超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4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均未赎回。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已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依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上半年对闲置募集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均未赎回。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以上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储备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取得银行的该项授信额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储备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浙江敬业会计事务所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敬会审字[2022]第371号),浙江和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33,271,732.01元。公司决定浙江和顺在依法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向股东分配利润9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持有浙江和顺100%股权,可取得现金分红人民币90,000,000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和顺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的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二、前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含本次公告所述赎回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公司未进行其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

  林素燕  许罕飚   鲍丽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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