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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靖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其简历详见后附。

  李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090 0550*8003

  传真号码:021-6110 1898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 月 25日

  附:李靖女士简历

  李靖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其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任职。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或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振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玉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1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盟科药业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振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玉琢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的具体金额将根据2022年度审计项目工作量由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较为熟悉,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普华永道中天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 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据此公司获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6,0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107.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72.79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64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 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类型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2022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据此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64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2,521.0084万股增至65,521.0084万股,注册资本由52,521.0084万元增至65,521.0084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修正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修改关于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及因新增条款而对相关后续条款序号予以相应顺延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等事宜。

  修订后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 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于 2022 年8月 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责任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1亿元

  5、保险费总额:58万元/年(含6%增值税)(以具体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6、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 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前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因部分员工离职,根据2021年修订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进行重新授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两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与公司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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