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
燃气集团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站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2〕2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加快广州市天然气推广利用和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并满足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和华润南沙横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供气需求,推动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和能源保障,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项目(项目代码为:2012-440100-04-01-2477 16)。
二、项目总投资为104,036.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6,172.2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9,010.4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7.88%,由燃气集团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获得核准,有利于推进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提升广州地区燃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打通海外气源进口通道,形成陆上加海上进口气源多层次多渠道的气源供应保障体系,
优化大湾区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实现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