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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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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蒙娜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蒙娜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20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2022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7年8月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7.2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20元/股调整为27.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4日起生效;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3,622,483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07元/股调整为26.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

  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6.92元/股调整为2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6日起生效。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成立广东蒙娜丽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蒙娜丽莎产业基金”),重点投资于大瓷砖、大家居、大建材产业以及对相关产业领域具有协同效应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投资于前述产业领域的子基金。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的金额为人民币49,950万元,出资占比为99.9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2日,蒙娜丽莎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完成设立登记的公告》。

  2022年6月28日,蒙娜丽莎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2022年7月13日,蒙娜丽莎产业基金与各合伙人签署了《广东广祺智行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蒙娜丽莎产业基金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广东广祺智行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智行基金”) 的出资份额,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本次投资完成后,蒙娜丽莎产业基金持有广祺智行基金5.5249%的出资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3.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创投”)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13.49855%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5,000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桂蒙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2022年5月26日,桂蒙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桂蒙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4.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7月6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63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进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641,4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7,466,558.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及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制定《特定对象来访及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原《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特定对象来访及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内部问责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35,998,276.1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依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说明

  2022年上半年,部分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出现问题,公开债务违约的房地产企业陆续增加,预期违约风险扩大,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逾期显著增加。公司管理层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故部分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进行信用减值损失单项计提,具体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对于未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末,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15,196,947.0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单项及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合计777,595,779.94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266,941,795.98元,本期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98,847.98元,本期收回前期已核销坏账准备308,137.00元,本期实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11,144,694.9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745,948.85元。

  公司对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计入合同资产的应收质保金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按新收入准则要求列报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报告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07,632.3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35,998,276.18元,计入公司2022年半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35,998,276.18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15号准则解释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15号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瓷砖、大家居、大建材产业的长期布局和稳健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大瓷砖、大家居、大建材产业以及对相关产业领域具有协同效应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投资于前述产业领域的子基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与创钰投资签署了《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广东蒙娜丽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的金额为人民币49,950万元,出资占比为99.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与创钰投资经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签订了《广东蒙娜丽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对《合伙协议》 第12.4.1条修订如下:

  修订前:“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本合伙基金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投委会主席1名,投委会委员2名,其中,管理人有权委派1名投委会委员,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2名投委会委员,投委会主席由有限合伙人委派的投委会委员担任。所有投资项目(现金管理类除外)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项目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经全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修订后:“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本合伙基金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投委会主席1名,投委会委员2名,其中,管理人有权委派1名投委会委员,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2名投委会委员,投委会主席由有限合伙人委派的投委会委员担任。所有投资项目(现金管理类除外)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项目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经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蒙娜丽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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