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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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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鹏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4号)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7,7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1.2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466,33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10,195.9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856,140.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61,874.62万元。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常州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92.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人民币7,812.9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11号《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6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5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3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效益。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助于提高公司在运营和技术层面的核心竞争力,未承诺相关效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钱鹏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03,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6%。公司董事张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钱鹏鹤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8%,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张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8%,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钱鹏鹤和张栋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鹏鹤的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二、若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承诺:

  (1)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为避免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A股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栋的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二、若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承诺:

  (1)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为避免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A股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五、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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