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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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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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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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傅岳鹏先生继续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经理,与乔林建先生共同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经理。
(3)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说明:2017 年 11 月,因信息披露的问题北京证监局对责任人员乔林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