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9 公司简称:科达制造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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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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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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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边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77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追加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海外建材及碳酸锂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并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0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以及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肯尼亚基苏木陶瓷项目一期、加纳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四期建成投产,同时为完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布局,公司持续加大对非洲地区建筑陶瓷、洁具项目的产能建设,目前共有七个新项目尚在筹建中。基于新生产线的投入运营、新项目的筹建,以及公司海外建材业务的运营模式,公司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间的相关交易相应增加。碳酸锂贸易业务方面,随着参股公司蓝科锂业碳酸锂产能的释放,以及碳酸锂市场价格的走高,公司子公司向蓝科锂业采购碳酸锂的数量与金额随之增加。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追加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其中追加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人民币18,826.80万元,追加子公司与蓝科锂业发生购买原材料人民币26,409.43万元。关联董事沈延昌、张仲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在本次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追加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新增非洲建材生产线,以及碳酸锂贸易业务量价增加的考虑,公司借助关联方的渠道有利于推动非洲建材项目的建设和业务开展,以及满足碳酸锂贸易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是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非洲建材、碳酸锂贸易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公司已在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对本次追加的情况进行了预判和提示,交易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追加预计合计金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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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其中“预计发生金额”为预计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合同的含税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为相关交易主体在报告期内确认的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因各公司业务模式及关联方发展计划,森大集团与广州森大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概况
1、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94056445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3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4606室
法定代表人:周仁伟
注册资本:6,956.29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资信状况:良好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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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森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编号:2874835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ROOM A&B, 9/F., GLORY CENTRE, 8HILLWOOD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董事:沈延昌
注册资本:12,631万港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商品批发贸易等
资信状况:良好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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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81439859F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
法定代表人:何永平
注册资本:51,797.055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镁合金等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状况:良好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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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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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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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上述关联方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就非洲建材业务的运营所发生的采购往来业务;公司子公司与蓝科锂业之间的碳酸锂采购往来业务。其中所涉产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各项业务开展进度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2016年开始,公司与广州森大及森大集团在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赞比亚等非洲多个国家陆续合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因广州森大在非洲有多年的经营经验及丰富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广州森大及其关联方的渠道有助于推动非洲合资公司的建设和业务开展。公司于2017年收购蓝科锂业43.58%股权,对锂电材料业务进行了有效补充和延伸,公司子公司在经营中与蓝科锂业存在日常贸易等合作。因此,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本次追加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是基于公司子公司在海外建材及锂电材料板块的经营模式及发展需求,属于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算时间和方式均符合项目进度及公司财务政策。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海外建材及碳酸锂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其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先认可书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7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被申请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其债权人申请重整的相关事宜已获得法院受理。
●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100,519,6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新华联控股重整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新华联控股对公司持股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将视后续重整方案及法院裁定而定,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华联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已受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富兴”“债权人”)关于新华联控股的重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2022年8月4日,新华联控股收到北京市一中院《通知书》,湖南富兴以新华联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身份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进行破产重整。2022年8月10日,新华联控股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申545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该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本案为申请企业法人重整案件,新华联控股的住所地为北京市通州区,登记机关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因新华联控股未清偿到期债务,湖南富兴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重整申请。新华联控股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属于适格重整主体。本案中,新华联控股无法清偿其对湖南富兴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故湖南富兴的重整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本院依法应予受理。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受理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100,519,6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本次重整是否会导致新华联控股的上述持股情况发生变更,将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具有不确定性。
新华联控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重整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股权架构稳定性,并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7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分别向: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2、浙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3、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1,8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含财资产品)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列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成国际”)向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1年。
4、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裕国际”)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综合授信(含财资产品)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5、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科裕国际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万美元财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6、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裕国际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7、同意公司、安徽启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启联”,持有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共同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向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同时,安徽启联、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将就公司上述担保按间接控制比例49%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
8、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向Standard Bank (Mauritius) Limited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1年。同时,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将以其持有的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 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森大集团或其重要子公司还将按本次担保总额的49%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公司肯尼亚基苏木陶瓷项目一期、加纳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四期建成投产,同时为完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布局,公司持续加大对非洲地区建筑陶瓷、洁具项目的产能建设,目前共有七个新项目尚在筹建中。基于新生产线的投入运营、新项目的筹建,以及公司海外建材业务的运营模式,公司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间的相关交易相应增加。碳酸锂贸易业务方面,随着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碳酸锂产能的释放,以及碳酸锂市场价格的走高,公司子公司向蓝科锂业采购碳酸锂的数量与金额随之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考虑,本次同意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追加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其中追加公司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人民币18,826.80万元,追加子公司与蓝科锂业发生购买原材料人民币26,409.43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张仲华、沈延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已发行存托凭证并于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合理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拟调整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方案。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75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衡湘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1月至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公司肯尼亚基苏木陶瓷项目一期、加纳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四期建成投产,同时为完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布局,公司持续加大对非洲地区建筑陶瓷、洁具项目的产能建设,目前共有七个新项目尚在筹建中。基于新生产线的投入运营、新项目的筹建,以及公司海外建材业务的运营模式,公司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间的相关交易相应增加。碳酸锂贸易业务方面,随着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碳酸锂产能的释放,以及碳酸锂市场价格的走高,公司子公司向蓝科锂业采购碳酸锂的数量与金额随之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考虑,本次同意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追加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其中追加公司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人民币18,826.80万元,追加子公司与蓝科锂业发生购买原材料人民币26,409.43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海外建材、碳酸锂贸易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其中所涉产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7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为:
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成融资”)
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洁能”)
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成国际”)
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裕国际”)
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华东”)
Brightstar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Brightstar”)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广东信成融资提供担保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为其担保余额为3,666.63万元人民币(不含共同担保);本次为安徽科达洁能提供担保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为其担保余额为4,448.39万元人民币;本次为信成国际提供担保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为信成国际、科裕国际提供等值最高2,200万美元担保,本次为科裕国际提供等值最高3,000万美元担保,为信成国际担保余额为4,048.02万元人民币,为科裕国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2,825.62万元人民币;本次为安徽科达华东提供担保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为其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为Brightstar提供等值最高2,000万美元担保,无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8月12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成融资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向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1年。
4、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科裕国际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综合授信(含财资产品)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5、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科裕国际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万美元财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6、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裕国际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7、同意公司、安徽启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启联”,持有安徽科达华东49%股权)、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共同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向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同时,安徽启联、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将就公司上述担保按间接控制比例49%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
8、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Brightstar向Standard Bank (Mauritius) Limited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1年。同时,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将以其持有的TilemasterInvestmentLimited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森大集团或其重要子公司还将按本次担保总额的49%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及担保金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868055XK
成立时间:2009年6月9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委会广隆工业园区兴隆十路12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王钢
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的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保险兼业代理;机械设备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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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661503967A
成立时间:2007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大道南段2611号
法定代表人:李挺
注册资本:44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压力管道的设计及安装;压力容器的设计及制造与销售;A级锅炉部件(仅限烟道式余热锅炉水冷壁及集箱)制造;机电产品零配件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化工工程、环保工程、冶金工程、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与服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清洁煤气、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7.37%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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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RM 2104 21/F AUSTIN PLAZA 83 AUSTIN RD TST HONG KONG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租赁相关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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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RM 2104 21/F AUSTIN PLAZA NO 83 AUSTIN RD TST KL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相关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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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UTTP26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
法定代表人:朱红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乐园服务;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的少数股东安徽启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4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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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名称: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
住所:c/o Tri-Pro Administrators Ltd, Level 5 Maeva Tower, Bank Street, Cybercity Ebene, Mauritius
注册资本:5,369.2万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商品批发贸易等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森大集团间接控制其4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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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公司信用状态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针对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的少数股东安徽启联、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将就公司该次担保按持股比例49%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非洲合资公司Brightstar的少数股东森大集团将以其持有的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 49%股权质押给公司,并按担保总额的49%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人依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代反担保人偿还上述款项后发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对于安徽科达华东与Brightstar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少数股东亦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使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基于上述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较好信誉及还款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已要求少数股东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使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少数股东亦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0,056.5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8,659.20万元,其中“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23%、61.1%。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8,016.5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072.47万元,其中“担保余额”指上述担保总额项下债务余额,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20.44%。公司无逾期担保,且未对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