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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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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科士达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IDC)及新能源领域的智能网络能源供应服务商。作为中国不间断电源产业领航者、行业领先的安全用电环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研发生产的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新能源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储能系统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一体化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各行业领域。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思路,以“客户为本,匠心为质”的市场品牌定位。经过了多年的深耕,建立了行业领先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网络平台、产品研发平台及智能化供应链生产管理平台。在全球化进程中着力开拓布局海外市场,推进全球化公司品牌形象建设,构筑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形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106.45万元,同比增长27.79%,实现营业利润25,80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9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7%。主要系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渐恢复,业务量持续增长,以致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经营情况变化。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科士达”)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47,93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59.74%。舟山科士达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4,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内容

  ■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本企业合伙人刘程宇、刘玲承诺在担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舟山科士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控股股东基于自身资金需求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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