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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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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发行

  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股份登记上市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8日及2022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2021-062号、2022-049号)等相关公告。

  2、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3.95%股权及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6.655%股权以13,611.62万元转让给永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次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2022-013号)。

  3、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并根据《合资经营协议》的约定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碳酸锂项目及开展碳酸锂产品合作。目前,合资公司已设立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2022-006号)。

  4、控股子公司完成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花桥矿业完成宜丰县花桥乡白市村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换发的新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由100.00万吨/年变更为300.0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

  5、全资子公司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

  为巩固并提升公司云母提锂龙头企业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生产线。目前,双方正在洽谈合资公司设立及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号)。

  6、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建设基本完成

  为加快推进公司“锂电新能源+特钢新材料”双主业发展战略,实现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产品向更高附加值迈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湖州永兴新能源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项目。目前,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建设基本完成,产线正式投入使用,产能处于爬坡阶段,电池产品已通过部分客户验证,并签订销售合同。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380.45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53万元。2022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65.83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16.1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316.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1.1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此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注2]“承诺效益、实际效益”均系募投项目总投入产生的效益,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22年8月26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2日

  (三)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2年8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一)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4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8月2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顾建强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高兴江先生、邱建荣先生、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刘华峰先生、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8月26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兴江,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1年10月至1987年12月,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支队;1988年10月至2000年6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班长、主任、科长,湖州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任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任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历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永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兴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48,115,543股,持股比例为36.4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建荣,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7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镇西农机厂销售科长;1995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销售员、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久立特钢销售部经理、监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邱建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41,000股,持股比例为1.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国华,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7年8月至2004年4月任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教师;2004年4月至2015年4月历任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人才办科员、干部教育处副处长、市党员电教中心(远程办)副主任、市两新组织党建处处长;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今任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伟民,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

  1991年8月至1998年8月历任湖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炉长、值班长、技术员;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任湖州杰事杰工程塑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科长、轧钢厂厂长、炼钢二厂厂长、质保部长、制造部部长等;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邹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200股,持股比例为0.0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华峰,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2002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广东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7年3月至2010年8月任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河源贝嘉利陶瓷有限公司厂长;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江西旭锂矿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郑周,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国际商务师。

  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郑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敏,女,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培训工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赵敏女士目前兼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国光,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

  1984年7月至1989年9月任马鞍山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3年3月至今历任北京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成国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臻悦,男,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武汉工程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讲师、副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武汉工程大学绿色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张臻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7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徐法根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2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沈惠玉女士、徐法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惠玉,女,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沈惠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5,202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法根,男,1969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

  1989年至2000年6月在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计划管理中心主任、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供销部部长;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徐法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28股,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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