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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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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6.67万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8,286,7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7,810,948股,以270,475,83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67,618,957.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5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5日

  至2022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2年8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周二)—2022年8月24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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