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16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结构性存款,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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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制订了《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条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3、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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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对象
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进行的委托理财事项,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定,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建设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939,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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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选择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征信高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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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中国债逆回购为短期滚动理财产品,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近十二个月内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近十二个月内收益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021年度,南昌沪航工业经审计后全年净利润为44.23万元,公司持有南昌沪航工业40%股份,受影响的金额为17.69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沪航”)提供自2020年10月22日至判决生效日的会计帐簿供原告查阅;并每季度提供会计账簿等供原告查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机构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
被告: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园大厦K224室
被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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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案件的事实与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2020年10月22日,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并实缴出资4000万元,占南昌沪航注册资本的40%。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向南昌沪航工业发函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账簿,南昌沪航工业于2021年12月15日回复公司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安排公司查阅,但拖延至今仍不提供公司相关的会计账簿。
此外,南昌沪航工业向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的月度报表与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诸多差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编制是以南昌沪航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公司是上市公司,依法负有披露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的义务,若南昌沪航工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情形则可能影响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性并因此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 判令南昌沪航工业提供自2020年10月22日至判决生效日的会计帐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往来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明细表、采购进货明细表、物料收发库存表、成本核算明细表、营业收入与成本明细表、职工薪酬核算表等辅助明细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供原告查阅;
2. 判令南昌沪航工业在每季度提供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往来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明细表、采购进货明细表、物料收发库存表、成本核算明细表、营业收入与成本明细表、职工薪酬核算表等辅助明细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供原告查阅;
3. 判令南昌沪航工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昌沪航工业向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的月度报表与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诸多差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编制是以南昌沪航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若南昌沪航工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情形则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张对南昌沪航工业的知情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