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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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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2-02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线上会议与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一楼中山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通讯方式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经理马秀慧女士、财务总监李湘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斯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8,214,286股)、王耀海(持股136,614,994股)、马秀慧(持股141,142,856股)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戴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2-02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控人马秀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1,1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1%。本次质押后,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5,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3.71%。

  近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控人马秀慧女士发来的通知,相关信息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控人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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