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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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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7召开,受全国疫情因素影响,此次会议采用远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现任董事9名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股东、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高崎、林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依法选举。

  其中,高崎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涵先生已做出参加最近一次深交所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并由上市公司公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欢迎反馈意见。

  公司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成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高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林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组成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继续保持客户关系的建议,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琦,男,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涵,男,中国国籍,1981年2月出生,厦门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受全国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选择自主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进行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相关审计经验丰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1年底,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6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可以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2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2005年起开始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现为中审亚太质控部高级经理,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联系方式13590336455。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曾参与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联系方式:18711719485。

  2.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性,且无失信记录情况。

  3.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亚太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拟定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涨20万元,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增加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服务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其基本情况;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8日14:0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9:15-2022年6月28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1)美达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美达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美达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美达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美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披露情况: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美达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2022年6月26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13:30-13:5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李晓楠 刘庆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美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2年6月28日举行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2年6月26日下午17:00时之前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美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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