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2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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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封闭期内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 截止2022年6月2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01,190.99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1,531,071.8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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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2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 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4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15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6月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2年6月20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浦银安盛兴耀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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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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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50万份至10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笔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已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有效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