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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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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508元(含税)

  ●相关日期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如下: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4.7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544.89万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0,316,5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261,62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0,054,879股。依据上述可参与分配股数,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50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20,079,125÷80,054,879=0.2508元/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息除权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0,054,879×0.2508)÷80,316,500≈0.2500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0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08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50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25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257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257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508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电子邮箱:ir@arcvideo.com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5月31日收盘,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6,500股的比例为0.32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0元/股,最低价为31.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4,94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6,500股的比例为0.32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0元/股,最低价为31.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4,94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5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6,500股的比例为0.32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0元/股,最低价为31.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4,94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自提交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申请至权益分派实施结束期间,公司不得实施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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