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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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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2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因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家族资产规划需要,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得未来投资”)拟在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吴凯庭先生家族成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570%。本次拟受让公司股份的吴凯庭先生家族成员分别是吴凯庭先生的配偶王琳艳女士、大妹吴雪芳女士之子吴炜泓先生、二妹吴雪平女士及三妹吴雪芬女士(目前为公司董事)。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事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转让的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收到赢得未来投资签署的《关于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2年6月1日,赢得未来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5,000,000股予吴炜泓先生。同日,吴凯庭先生与吴炜泓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含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2、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同时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赢得未来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2022年6月1日,赢得未来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5,000,000股予吴炜泓先生,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87%。具体明细如下:

  ■

  注: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82,848,413股。

  4、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赢得未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如下:

  ■

  二、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情况

  2022年6月1日,吴凯庭先生与吴炜泓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吴凯庭

  乙方:吴炜泓

  根据甲方家族资产规划,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盈趣科技5,000,000(大写:伍佰万)股股份(占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盈趣科技总股本的0.6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乙方。

  根据本次转让目的,甲、乙双方同意在盈趣科技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保障甲方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乙方持有盈趣科技股份期间,为实现一致行动之目的,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应采取一致行动。

  甲、乙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乙方同意将本次受让所获得的盈趣科技全部股份对应的对公司事务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公司董事/监事选举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在乙方持有盈趣科技股份期间,乙方同意全权委托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并代表乙方行使前述股东权利。

  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乙方单方解除或撤销。若乙方未来新增买入盈趣科技股份的,乙方同意其新增股份自动受到本协议的约束。

  三、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内部转让实施后,吴凯庭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减少至422,421,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9596%;但吴凯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各个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其他说明

  1、赢得未来投资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赢得未来投资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3、吴凯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赢得未来投资及吴炜泓先生皆为吴凯庭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赢得未来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予吴炜泓先生后,吴凯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赢得未来投资内部转让股份事项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赢得未来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赢得未来投资出具的《关于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吴凯庭先生与吴炜泓先生出具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6 月 02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工业”)通知,获悉万利达工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82,848,413股。

  万利达工业本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融入资金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12月14日其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万利达工业与吴凯庭先生、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得未来投资”)、吴炜泓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在质押期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初始交易委托单》。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6 月 02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04,7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92%,最高成交价为25.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890,866.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572,3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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