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1599号亳州宾馆宴会中心黄山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299,091,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818%。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93,577,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5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5,513,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430%。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276,709,852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215%。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2,381,373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11%。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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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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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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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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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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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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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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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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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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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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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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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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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刘玲律师、冯天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