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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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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出的1份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于2020年2月26日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过上交所口头警示2次,具体情况如下:

  1、警示内容

  (1)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田媛、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具体内容如下:“经查明,2021年7月1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显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19.5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5.20%。公司在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时未及时披露,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作为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经讨论,决定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田媛、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给予口头警示。”

  (2) 2022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董事长黄业华、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继杨、财务负责人张永林、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银香;具体内容如下:“经查明,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00-350万元。2022年3月15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03万元,较业绩预告预计数下限减盈32%。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华菱精工业绩预告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与业绩预告金额差异超过30%,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黄业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继杨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张永林、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银香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5.1.10条等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业华、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继杨、财务负责人张永林、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银香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同时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且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3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以电话、口头、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9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鉴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再融资相关方案做出调整,决定终止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下称“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具体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3,34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2,000股(含本数)。

  在本次会议对本次发行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2BJAA80228)。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竞拍收购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57.5869%股权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竞拍收购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57.5869%股权的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继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林发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4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3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电话、口头、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正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9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鉴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再融资相关方案做出调整,决定终止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下称“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具体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3,34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2,000股(含本数)。

  在本次会议对本次发行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2BJAA80228)。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竞拍收购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57.5869%股权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竞拍收购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57.5869%股权的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2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资总金额与非公开发行股数均按照上限计算,即发行股票数量40,002,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计算的估计,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础,且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回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5.根据公司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8.79万元。同时假设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经营状况没有改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21年持平;

  (2)公司经营状况略微改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盈亏平衡;

  (3)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和2,500万元;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情况的预测。

  6.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本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1、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而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品牌形象,推动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规范经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沉淀为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新能源汽车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将积极利用区位优势、寻求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高压连接系统生产商合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海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9日

  至2022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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