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证券代码:60335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2年5月

  发行人声明

  1.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要求编制。

  2.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于2022年5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3,34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2,000股(含本数)。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6.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等内容,请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相关内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释义

  ■

  二、专业释义

  ■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双碳”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全球各主要国家地区相继出台了碳达峰或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国领导人也于202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承诺: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碳中和的核心是控制全球碳排放,控制碳排放的关键举措是转变当前主要依赖化石等能源的供给和消费模式。为实现该等战略目标,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出台了严格的燃油车限制政策,并设定了汽车行业的电动化目标,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力度。在碳中和背景下,全球汽车行业的电动化进程将进一步加速,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2.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能够有效降低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量,我国相关产业政策主要从供给与需求两侧共同驱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在供给侧,实施双积分政策,促使车企布局新能源汽车完成积分要求,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侧,财政部等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

  在各部委政策引导下,各地区相继推出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各地发展规划设定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目标,同时加大充电桩、换电站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新能源汽车的基础配套设施。

  3.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带动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需求

  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带动高压连接系统及组件市场高速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高速增长到352.1万辆,同比大增157%,市场渗透率达到13.4%。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披露,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达20%左右。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高压连接系统及其组件作为电动系统中重要的电气连接零件有望迎来高速发展。

  4.汽车电动化推动高压连接系统组件需求上行

  随着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技术的发展和消费者对续航里程的要求不断提升,单车的电池包容量不断增加,所需的连接母排数量增多,各高压单元之间需要传输的电压、电流不断提高,高压连接组件的性能要求、单价相应提高,单车产值逐渐增加,市场前景相当广阔。

  5.国产化替代机遇来临

  据Bishop & Associates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汽车连接器市场中,海外龙头泰科、矢崎、安波福三家的市占率合计达到了67%。中国虽为全球第一大连接系统市场,但行业内中小厂商众多,且缺乏高端品类制造能力,中国国内车用高端连接系统市场供应仍以海外龙头厂商为主。随着政策及市场推动国产化替代进程,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国产供应商有望突破海外龙头垄断中国国内市场的局势。展望未来,以下因素将驱动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国产供应商的发展机遇:1)自主品牌客户对国产供应商的青睐;2)高压连接系统等增量需求带来的“弯道超车”机遇;3)国产供应商在制造成本、服务能力,甚至对技术、标准上的理解积淀了竞争优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的零部件产品,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875万套大电流端子、1,000万件电子母排、70万件高压线束组件的产能。项目实施将使得公司的业务领域拓展至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充分利用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2.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支撑公司各类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的研发,提升公司汽车高压连接系统的技术基础,在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帮助公司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为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项目”的建成能够使公司的业务领域拓展至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使公司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产品的能力。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成,能够为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研发和技术基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业务增长、未来发展提供了财务保障。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核心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4.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通过此次发行,公司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3,34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2,000股(含本数)。

  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黄业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58%,为公司控股股东;马息萍、黄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3.57%、3.56%,其中:黄业华、马息萍为夫妻关系,黄超是黄业华、马息萍夫妇之子。黄业华、马息萍、黄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0.7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黄业华、马息萍、黄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6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仍将不低于10%,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七、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西路北延伸段239省道以北,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将于江苏省溧阳市建立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生产及检测设备采购以及仓库区域扩充等。

  本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产品,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875万套大电流端子、1,000万件电子母排、70万件高压线束组件的产能。

  本项目建设期为二年。

  2.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36,26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00.00万元、设备费用29,262.00万元、预备费500.00万元。

  项目投产后,达产年预计将产生营业收入101,875.00万元、净利润7,968.28万元。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

  3.项目土地情况

  本项目使用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土地。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目前正在履行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拟于溧阳建立技术研发中心,计划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及其零部件的相关技术研发及创新,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技术研发中心场地建设,以及相关设备采购等。

  2.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4,349.75万元。其中,设备费用1,942.32万元,工程费用2,407.43万元。

  本项目建成后,将支撑公司各类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巩固公司汽车高压连接系统的技术源基础,在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帮助公司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有助于巩固公司盈利能力,稳中求进,为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项目土地情况

  本项目使用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土地。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目前正在履行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三)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政策,推动整车、零部件以及配套设施产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在上述政策的支持下,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连续6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位居世界第一。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还将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此外,全球大型车企也在加速新能源改革,全球前十大车企纷纷承诺在2030-2050年间实现新车大规模电动化转型。

  相较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对连接器的需求量显著增加,对性能的要求显著提高。传统燃油汽车使用的低压连接器单车价值量约1,000元,而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高压连接器材料成本以及屏蔽、阻燃要求等性能指标均高于传统的低压连接器,因此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单车价值远高于传统燃油汽车,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单车使用连接器价值可达3,000-5,000元。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的市场规模也将快速扩大。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支撑公司各类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使公司进入更具发展前景与机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产品矩阵、客户群体,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机遇,提升盈利能力。

  2.加速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的国产替代

  新能源汽车是国内汽车厂商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赛道。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数据,以销量计算,2021年我国纯电动乘用车排名前10位的厂商市场份额合计约为71.6%,其中除特斯拉占比13.5%外,其余厂商均为自主品牌,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已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而在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方面,泰科、安费诺等国际厂商仍具备强大的优势,国内厂商的市场地位与自主品牌车企的市场地位仍不相匹配。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高压连接系统的需求持续增长,高压连接系统的国产化迎来有利环境。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推动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的国产化,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3.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相应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拓展的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运营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0.20%、51.84%、55.99%和53.8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84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通过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充电桩基础设施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为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指导性纲领。由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的单车价值高于传统燃油汽车,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和汽车电子化比例的不断提升,汽车连接器需求增速将超过汽车销售数量增速。

  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定位和鼓励政策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新能源汽车渗透加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提供保障

  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为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及其组件提供了扎实的市场基础。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步入全面高速发展阶段。根据Marklines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达650万辆,同比增长108%,占全部汽车销量的8.02%。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85%来自中国大陆市场和欧洲市场。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59.5%和157.5%,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到13.4%。预计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将快速提升,从而为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多年的金属零部件制造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

  公司专注于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风电行业等金属零部件的生产多年,对于金属零部件生产环节中的切割、冲压、喷涂等工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制造业企业具有管理经验。本次募投产品中的大电流端子、电子母排,从形态上亦属于金属零部件,在生产工艺、生产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寻求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高压连接系统生产商合作,进一步提升生产本次募投产品的技术实力。

  4.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符合法规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