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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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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2-0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7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5月19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由于其中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完善,为保证本次回复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着严谨的态度,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在全部情况核查完毕后,争取不晚于2022年5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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