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1617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4人,代表股份数4,366,661,9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1.1132%。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量3,508,796,0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1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857,865,9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5.93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215,694,1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0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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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外部融资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1:国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66,624,216股;回避表决情况:回避。
关联股东2: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69,311,196股;回避表决情况:回避。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向明、冯朋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