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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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石大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帆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朱桂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程亮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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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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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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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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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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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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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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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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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9.01振华股份《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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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9.02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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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9.03 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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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9.04 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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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9.05 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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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9.06 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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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9.07 振华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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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9.08 振华股份《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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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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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黄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学文、冯叶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能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首能科技是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了补充首能科技因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为首能科技从银行获取5,000万元贷款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1286122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陈前炎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7、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S301B室
8、经营范围: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材料添加剂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与公司关系:首能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10、关联关系:公司与首能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首能科技51%股权,林旭东持有首能科技29%股权,王阿忠持有首能科技9%股权,张智军、叶士特各持有首能科技5%股权,陈洲持有首能科技1%股权。
12、公司为首能科技提供的担保,由首能科技其他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1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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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首能科技有关事项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首能科技提供的担保,有助于首能科技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理,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担保事项。同意公司为首能科技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对外提供担保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31%,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