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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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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4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828,542,7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95,269,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273,1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3%。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34,649,1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7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273,1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8,540,9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27,614,5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6%;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3,271,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6%;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4,647,3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48%; 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股399,550,400股、223,465,600股、170,877,600股,三位股东均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26,181,7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150%;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2,288,13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859%; 2,361,02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14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紫薇律师和黎晓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4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股本将由1,076,686,220股减少至1,075,607,47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6,686,220元变更为人民币1,075,607,47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7月2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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